现将《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红花岗区、新蒲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2〕1号),分配到红花岗区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相关人群数量”资金1080万元,按照红花岗区和新蒲新区上报2020年底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数量调整安排到红花岗区和新蒲新区,其中红花岗区334.584万元、新蒲新区745.416万元,支出列入2022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公告单位: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27615893(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扶贫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