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落实《遵义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科积极参与市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工作,对习水县、播州区、湄潭县、市住建局、市综执局、市文旅局等党委(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巡查工作历时近3个月,检查单位企业78家,发现问题隐患344条。
一是切实认清了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积极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事关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通过巡查,进一步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举一反三抓好重要行业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隐患问题“回头看”,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通过巡查,发现一些地区和行业仍有“责任悬空”的薄弱环节、“尚未发现”的存量隐患,以及因违章违规等因素造成的增量风险,安全生产基础仍不牢固。及时发现并解决责任“真空”、行业“盲区”、监管“漏洞”等问题,把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与综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风险辨识管控到位,把隐患识别整治到位,积极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