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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县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布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令

2024/05/16 1.5w 阅读 524 点赞

近日,湄潭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令》(下称《司法保护令》),并在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竖牌公告,织严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

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道真自治县,是以保护银杉、黑叶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6990公顷,湿地面积4942.1公顷,森林覆盖率84.16%,共有植物3808种、动物2024种。保护区内生长有被称为第三纪“活化石”“植物熊猫”的我国特有珍稀濒危植物——银杉,其天然株数占全国天然银杉总数的29.91%,对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保护令》的颁布,有助于切实保护珍贵森林资源和珍稀濒危物种,传承古树名木承载的生态及文化等价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以司法之力守护贵州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瑰宝。

据悉,道真自治县环境资源案件由湄潭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这是全省首次法检联合跨县域制发《司法保护令》。

《司法保护令》颁布后,工作人员以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和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下一步,湄潭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将加强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巡山巡河及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合力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遵义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