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部门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人社厅 省总工会 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 省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黔人社通〔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的认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加大对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三、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把握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运行势态,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积极处理劳动关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争议隐患,按时向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报告,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疫情期间部、省稳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的相关规定。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总工会
遵义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遵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