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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考核接收聘用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通知

2020/12/14 6.1k 阅读 528 点赞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考核接收聘用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文件精神,现将考核接收聘用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遵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7年贵州省下达遵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352名,完成招考计划1337名,其中:正安县160名(国家级80名、县级80名)、务川自治县100名(国家级80名、县级20名)、习水县100名(国家级74名、县级20名)、桐梓县120名(国家级96名、县级24名)、凤冈县131名(国家级104名、县级26名)、道真自治县100名(国家级80名、县级20名)、湄潭县50名(国家级30名、县级20名)、赤水市40名(国家级32名、县级7名)、播州区158名(国家级126名、县级32名)、余庆县30名(国家级24名、县级6名)、绥阳县100名(国家级78名、县级20名)、新蒲新区100名(国家级80名、县级20名)、汇川区63名(国家级47名、县级13名)、仁怀市100名(国家级78名、县级20名)。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特岗教师考核工作

各地人社、教育部门要切实按照黔教师发〔2017〕91号、黔教师发〔2009〕342号要求,分工协作,认真组织好2017年特岗教师合同期满后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一)各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特岗教师考核接收聘用,工作中要严把政治关,严格师德师风考察,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票否决。

(二)特岗教师本人如实填写《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对本人三年来的特岗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三)所在学校应对特岗教师三年来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情况如实作出鉴定。

(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特岗教师三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学校鉴定意见,按照当年签订的双方协议,研究确定是否接转,并将是否接转意见应告知当事人。同时在当地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签署考核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

三、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相关政策

对可结转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各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落实教师岗位、工资发放、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龄教龄计算等工作。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四、及时办理完善特岗教师接收聘用审批手续

(一)提供材料

各地教育部门完成以下资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1)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聘用花名册(文件)。

(2)特岗教师考核接收聘用空编补员计划。

(3)2017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聘用合同书。

(4)2017年-2019年三年特岗教师年度考核表。

(5)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遵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在聘用单位意见栏注明“农村特岗教师转聘,同意聘用”)。

(7)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

(二)完成时限

各地人社部门应于2020年8月31前将本地应结转人员相关聘用资料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


附件:1.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

姓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特岗教师任教单位


个 人 三 年 工 作 总 结
























个  人 三 年 工  作   总  结



















年    月    日

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任教学校考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考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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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