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现将我局审核拟通过的2023年第10期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大职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和举报。经核查,确属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附件:2023年第10期拟办理市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人员名单
2023年10期遵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xlsx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举报电话: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0851-27638367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遵义市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D719办公室
邮 编:5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