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了以下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下达相关鉴定文书。
工伤职工姓名 用人单位 结论书编号
穆腊云 贵州世纪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DJ202401609
穆腊云 贵州世纪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TG202400081
陈明春 遵义十七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DJ202401616
陈明春 遵义十七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TG202400087
张乾超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DJ202402125
郭建波 贵州仁怀聚祥机械有限公司 DJ202402138
夏成海 贵州华泰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DJ202402735
丁元红 仁怀市晓芹彩瓦加工厂 DJ202402154
赵远海 贵州黔三和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DJ202402168
王福刚 重庆东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402292
李贤兵 重庆东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402295
杜永全 重庆东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402498
马家才 古蔺县建安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DJ202401612
马家才 古蔺县建安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TG202400084
王永红 贵州印象天成劳务有限公司 DJ202403215
王弟福 仁怀市涂宇晨砖厂 DJ202402744
彭安国 贵州金工建设有限公司 DJ202402726
因无法与以上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且以上鉴定文书通过各种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对以上鉴定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电话:0851-23163890,23129900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二楼203室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