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了以下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下达相关鉴定文书。
工伤职工姓名 用人单位 结论书编号
徐小龙 贵州华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DJ202403136
郑继芬 遵义市友欣科技有限公司 DJ202403162
杜平平 遵义兴艺瑞科技有限公司 DJ202403150
樊腾璐 汇川区灵活就业单位 FYG202400276
吴道文 贵州九丰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DJ202401880
骆柳仙 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402837
陈章富 贵州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403740
因无法与以上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且以上鉴定文书通过各种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对以上鉴定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电话:0851-23163890,23129900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二楼203室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