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政策通知公示

遵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2025年6月版)

2025/06/25 3.1k 阅读 532 点赞

一、个人篇

(一)失业登记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可选择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任一地点登记失业(常住地:失业人员失业前居住或初来本地拟长期居住的地点;就业地: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登记范围: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申请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或社保卡、内地通行证)、就失业登记表(现场申领)。

申请渠道:线上服务:“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12333”微信小程序;线下服务:县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具有遵义市户籍并在城镇常住1年以上,或在遵义市辖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非遵义市户籍城镇常住人员,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失去农村土地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困难类型对应的相关证明。

申请渠道:常住地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或社区(村)。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三)就业登记

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实现就业30日内可到属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申请材料:身份证、就失业登记表(现场申领)。

申请渠道:线上服务:“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线下服务:县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条件:①就业困难人员;②实现灵活就业(包含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并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材料、银行账号等;新就业形态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交易流水截图等。

申请渠道:灵活就业地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或社区(村)。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五)个人证书直补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采取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或职业技能等级竞赛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个人证书直接补贴。

申报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相关证书发证日期一年内的,可申报证书直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培训补贴;获得高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通过“双证书”行动取得证书的不予补贴。

申报渠道:在就业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656

(六)创业培训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就业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

申报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渠道:在就业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656

(七)就业技能培训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就业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申报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渠道:在就业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656

(八)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①申请人应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件),②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③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④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⑤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⑥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①申请审批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可使用临时身份证);③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合伙经营的,提供法律认可的合伙协议书;⑤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自有的,提供相关权属证;⑥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795

(九)自主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②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④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一卡通”账户;⑤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⑥创业场所或门面照片。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报渠道:按属地(创业地)原则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765

(十)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须5年内,申请时必须正常经营),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②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④租赁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⑤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⑥创业场所或门面照片;⑦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人社内部核查)。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报渠道:按属地(创业地)原则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765

(十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60%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补贴期限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申请条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银行账户信息。

申请渠道: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十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400元/月,技术技能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600元/月。

申请条件: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持《残疾人证》的劳动力、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及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银行账户信息。

申请渠道: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二、企业篇

(一)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在其实现就业30日内可到属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申请材料:用人单位资质证明、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清单。

申请渠道:线上服务:“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线下服务:县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申请渠道:属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的缴费金额),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的工资明细、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申请渠道:属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0851-28662791

(四)创业担保贷款

对创办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条件:①按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且属于创业担保贷款对象;②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照;③提供新招用人员就业岗位的真实性印证材料;④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⑤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②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③《小微企业资格认定表》;④《小微企业职工花名册》;⑤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岗位协议》,企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企业吸纳安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证件(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企业关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设立反担保措施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⑥企业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特殊行业的还需提供相关管理机关批文等资料;公司章程、注册验资报告(包括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⑦借款企业概况表、借款企业法人代表简历表、借款企业财务主管简历表、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贷款卡复印件、查询密码及查询打印结果;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⑧验资报告、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当期会计报表;⑨截止申请贷款日公司的存款、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⑩现金预测及营运计划;⑪主要客户清单及业务合同、生产经营场地证明;⑫反担保的相关资料;⑬经办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借款申请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0851-28662795

遵义市就失业登记咨询电话

序号

负责科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1

遵义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0851-28662791

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402室

2

红花岗区就业局

0851-28823387

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红花岗区人社局二楼

3

汇川区就业局人力资源股

0851-28653461

汇川区汇川大道516号汇川区就业局227室

4

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股

0851-27230900

播州区播南大道长溪桥红绿灯处

5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服务股

0851-26652864

桐梓县政务中心一楼

6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0851-26363071

绥阳县红旗西路和雅泉大道交汇处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2

7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

0851-23151266

正安县迎宾大道与桐都大道交汇处附近正安县政府旁人社局一楼

8

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

0851-23130091

道真县尹珍街道办新城社区尹珍大道长朝巷14号

9

务川自治县就业局综合股

0851-25629808

务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

0851-25123455

凤冈县龙泉镇凤鸣大厦4楼

11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湄潭县就业服务股

0851-24255848

湄潭县双拥路人社局二楼

12

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促进股

0851-24626529

余庆县白泥镇龙背路63号余庆人社局311室

13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股

0851-22732857

习水县西城区人社局四楼408室

14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股

0851-22887552

赤水市国投大厦8楼

15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综合股

0851-22287586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7办公室

16

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就业科

0851-28919426

新蒲新区政务大厅201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