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见》(遵党发〔2017〕6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市财政给予等额补助。全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前期资料审核、通过单位征求相关廉洁自律情况,陈永正等 43名同志符合“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市级等额补助条件。
现将等额补助人员名单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专技(人才)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监督电话:0851-28662619(市人社局专技(人才)科)
2017年以来获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额补助人员名单.xls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