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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6/03/20 7.6k 阅读 5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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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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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全力助推省域副中心建设,根据《贵州省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出台本方案。

二、《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

一是着力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27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4年基础上提升7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2%以上;县城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1%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动态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

二是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2027年底,余庆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4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播州区谢家污水处理厂、新蒲新区白鹭湖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40毫克/升以上。

三是深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累计建设改造城市及县城污水管网390公里。其中,2025年144公里,2026年119公里,2027年127公里。

三、《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一是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市级完成《遵义市给排水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各县(市、区)完成“一县(城)一策”污水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完成“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编制等工作。二是全面排查管网问题。重点排查污水收集设施老化、管道渗漏、混接错接、淤积堵塞、管道缺失等问题。重点排查地下水渗漏﹑河水倒灌以及施工降水排入污水管网等混流情况和附属设施运维情况。三是加快管网建设改造。统筹制定管网建设滚动项目清单,逐步解决管网存量问题,严控增量问题发生。做好做实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面消除管网空白区。四是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加强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情况监管。督促项目严格落实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发包、承包及按规定组织施工。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严格组织管线工程验收,鼓励邀请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参加验收。强化管材、管件质量安全监管。五是加强污泥规范处置。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和污泥运输过程提出具体要求。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利用现有水泥窑、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制砖窑等设施协同处置污泥的,要做好相关窑炉检修、停产时污泥处理预案或替代方案。

四、《方案》提出的机制建设内容

一是加强排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专项整治“小散乱”排水户。对餐饮单位、洗车店、建筑工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美容美发店等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工业废水排入监管。开展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水量的监测。二是健全管网运维体系。健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有序推进污水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推广“厂网一体化运维”污水治理样板。明确维护要求,制定维护细则,落实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责任,提升管网运行维护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污水管网运维考核指标体系,探索构建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和付费体系。三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污水收集设施数字化建设。充分利用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数据,加强汛期等特殊时段、人口密集区段污水水质、水量在线分析,逐步构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数据信息库,将污水数字化监管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四是加强资金费用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视情况给予运营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污水管网运维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管网建设费用财政承担、运维费用价格补偿机制。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上缴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水网水务一体化改革。

五、《方案》提出的组织保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格落实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压实工作责任。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强化统筹调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要加快制定生活污水系统化整治方案并经专家评审,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复后实施,同时报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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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