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3月2日起组织开展市属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方式时间
此次年检实行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遵义市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年报操作指南”)。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时间为3月2日至6月30日,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内容材料
(一)年检内容。重点围绕业务活动开展、内部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涉外活动、信息公开等情况,以及参与脱贫攻坚、涉企收费、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民政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市政府1号楼D517办公室):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其中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一式两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3.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加盖公章的会员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和专项检查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视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工作建议书。
(二)如有意向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另外报送最近3个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的审计报告,并填写《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信息表》(登录贵州社会组织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三)请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限参加年检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未参加年检并依法给予处罚。
社会组织在《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年检工作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报告书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程亮
联系电话:0851-27615797
附件:遵义市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年报操作指南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