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遵义市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遵义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遵府办函〔2020〕137号)文件精神,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坚持为民宗旨,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遵义市2020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遵放管服组发〔2020〕2 号)文件精神,推进“减证便民”,根据已进驻的每个审批事项特点压缩承诺办结时限。目前我局进驻窗口的事项除按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50%的时限的基础上实行再压缩,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时限压缩率91%,“社会团体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备案”2项已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其他事项办结时限也均在范围内进行压缩。2020年,市局窗口推出多项便民措施,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如:推行邮寄送达服务,依据企业和群众申请,窗口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企业办理的登记证书等;提供延时办理服务并实行7天工作制,为企业群众办事打开绿色通道。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根据省厅安排,我局于去年底联合市发改委等八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推开遵义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梳理并征求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我市首次纳入全面脱钩改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共119家(其中市本级50家、县级69家)。随着脱钩工作的推进,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和体育类协会“应脱尽脱”的要求,经再次梳理将市、县两级62家协会补充纳入全面脱钩范围,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为深入了解脱钩后的办公用房清退情况,我局上半年会同市机关事务局对全市已脱钩的35家行业协会商会办公房用进行督促检查,均不存在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
3.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多证合一”,现已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组织登记证合为一个证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今年5月至6月,市局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按照3%的比例从市属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1家市属社会组织(社团6家、民非5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名。9月至10月,市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9家市属社会组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1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检查组通过书面检查、联合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等方式,对遵义市麒安形象设计职业学校、遵义市明星拳击俱乐部、遵义市四川商会、遵义市健康教育学学会、遵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遵义瑞德医院、遵义浙江商会、遵义市虎鹰救援队等被检查对象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通过两次抽查,对存在的违规情况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加强社会组织规范与自律建设,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已完成公示,抽查结果同时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依法开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移出工作。今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6人,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
4.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做好缺额补选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真正把政治过硬、群众信赖、作风扎实的人才依法选举为村(居)委会成员。截至目前,各地已补选村(居)委会成员1199人,其中主任485人、副主任406人、委员308人,村级班子的团结协作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同时,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力度,开展贵州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动村(社区)建立完善民主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5.优化公共服务。2020年,我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前台工作人员增至3人,后台工作由各相关科室科长和窗口首席代表组成。所有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窗口,无体外循环,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权力类型共19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全省通办项目6项。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6.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管理能力。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全面部署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了《遵义市民政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遵义市民政系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遵义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刻绷紧疫情常态化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牢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稳妥做好婚姻登记、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1445人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不断巩固防控成果,守好民政防线。今年以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到各直属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检查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共20余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认真开展《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是2014年修订并经市人民政府第61号令发布施行的,目前已经超过部门规章的时限规定。按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申请将《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2021年立法项目,由市人大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并于2020年11月10日至18日,成立调研组分别在凤冈县、道真县、正安县、桐梓县开展殡葬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殡葬管理办法修订意见,下一步将在行业协会内部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行政法规“立改废”、“放管服”改革等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规相冲突或不当或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目前我局无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悖。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规范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程序。今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按要求向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制发《关于印发<遵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遵义市民政局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开展了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评估,后续将加强评估成果的运用管理,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0.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完善了公职律师的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聘请一名副局长为我局公职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对《遵义市城镇困难群众解困信息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合同权益义务转让三方协议书》《遵义市智慧养老服务监控指导中心项目合作协议》《遵义市民政局购买儿童福利保障能力第三方评估项目》等合同进行法律意见审查,并出具了合同修改意见书,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在民政工作中的顾问、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为构建法制机关发挥了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9月,我局派出2名执法人员配合市教育局开展了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的检查工作。10月,我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9家市属社会组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1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已完成公示,同时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上半年省厅政策法规处对我市开展了一次执法案卷抽查,通过自查,省厅抽查的方式,强化的执法案件的归档管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案卷89件(其中民办非企业26件,社会团体63件)基本规范。下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拟于2021年1月前完成。
1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我局共通过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执法证共1人,退休注销执法证2人,严格实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执法人员的台账同时已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
1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年初已将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局预算,今年共投入1万余元,用于购买执法所需的电脑、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5.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窗口开展的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内容,再次审核编制政务服务审查工作手册,并组织编制完善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册,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权力运行图,明确执法环节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等均按时间节点公开公示编制清单,服务流程及公共服务等事项。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我局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结合单位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严格按主体资格开展规范执法。
16.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备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制度,2019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进行了报备,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拟于12月30日前进行报备和公开。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照民政职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工作,共梳理5项政务公开事项,并通过遵义市民政局.政务网对外公开公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与全年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公开范围和目录,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截止目前,部门网站发布信息450条,在网站主动公布遵义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公开表和2020年第一、二季度、三季度三公经费、2019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19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认真落实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为便于公众了解民政政策,及时在门户网站推送国家及省市最新民政政策,使广大民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政策法规,在民政工作推进中能有效予以监督。今年以来,公布国家及省市最新民政政策4篇,发布政策解读4篇。共办理建议提案38件,答复率为100%,及时将16件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受理回复网民依申请公开1条、领导信箱建议意见及投诉28条(其中市长信箱转办4条),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8.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遵义市人民政府2020年学法计划》,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今年局党组共开展了6次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举办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4月开展了国家安全法专题讲座、9月开展了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市直民政系统200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宣在线”学习,以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分达90分的成绩完成了2020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
19.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对科级干部任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进行考察,结果作为任职的参考。今年对新转正6名科级干部统一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均合格。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0.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局党组会多次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和落实好推进民政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
21.抓实整改落实。今年6月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了《遵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准精细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进行了报送,1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确保经得起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回头看”。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力度还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和人员有待完善和充实。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将坚持学习,继续努力,按照学习计划和制度,不断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对《民法典》《宪法》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群众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开展好《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调研论证工作,报市人民政府纳入立法项目。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