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费降税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根据《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主要举措
(一)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遵义市民政局关于部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持续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协同配合,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13号)精神,在巩固上半年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抽查检查成效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分析,研究处理意见,对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开展调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对已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进行“回头看”,对本行业内曾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地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去年本地区的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要求对清理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是收费标准偏高,盈余较多,使用不透明的领域。必要时可通过组织开展成本调查、约谈函询、公布服务成本等方式,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去年以来群众反应强烈和媒体公开报道的乱收费典型案例涉及的行业协会商会,要纳入此次“回头看”范围,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检查核实,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
(四)部署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各地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办发〔2020〕21号,明确的各项任务在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逐项进行全面整改。市级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各地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各地民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强化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事先预防效果,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7月-8月,市县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持续推进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公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市县民政部门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商会2021年上半年收费的情况。
市县发改部门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
9月-10月,市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查处。对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情况开展督查。
11月-12月,市县民政、发改、市场监管、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清理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主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清理“回头看”情况材料请于10月底前分别反馈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对本地区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基础上,于11月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1-2个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案例,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程 亮(0851)27615797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程 霞(0851)28224997
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陈永高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黄维峰
附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遵义市民政局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遵义市市场监管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