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政策通知公示

遵义市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改革试点工作

2021/09/28 2.0w 阅读 389 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民办函〔2021〕22号),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为做好我市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理结(离)婚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将省内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遵义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贵州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在遵义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贵州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在遵义市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试点范围。

(四)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五)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必须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同属遵义市的,跨区域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2021年10月1日起,市民可通过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民政厅官网、遵义市民政局官网、多彩宝等平台预约结(离)婚登记,错峰办理。我市各县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结(离)婚登记“全省通办”业务,各登记处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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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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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