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22〕21号)精神,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经县级择优推荐、市级审查审议,决定将红花岗区深溪镇龙江村等5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推荐对象向省民政厅申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红花岗区深溪镇龙江村
湄潭县鱼泉街道金桥村
赤水市大同镇民族村
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永和社区
湄潭县兴隆镇梁桥村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至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函等方式向市民政局基政科反映,反映情况请用真实姓名和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市民政局基政科将做好反映情况的保密工作。
电子信箱:zysmzjjzk@163.com
联系电话:0851—27615799
附件:1.红花岗区深溪镇龙江村村规民约“365”
2.湄潭县鱼泉街道金桥村村规民约
3.赤水市大同镇民族村村规民约
4.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永和社区居民公约“七字歌”
5.湄潭县兴隆镇梁桥村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