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政策通知公示

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2/10/31 1.3w 阅读 341 点赞


市本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0年12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二)已取得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但未取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三)在评估期内,评估年度满2年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可申请提前参加本年度评估。

(四)具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和被列入异常活动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评估。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资格申报。2022年11月1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2022年12月1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组织类型,按照现场评估材料目录清单准备评估资料,并按序号装订成册(不用提交市民政局,由评估机构现场实地查看)。

(三)现场评估。2023年1月10日前,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2023年2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放牌证。2023年3月底前,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准备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附件:1.遵义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2022年)

2.市本级社会组织现场评估资料目录

遵义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遵义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2022年)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评估联系人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电话


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

不合格记录

□是  □否

原  因


年检结论:        2021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上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是  □否

原  因


我单位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此次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按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及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市本级学术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发展规划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2.全部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14.各项规章制度;

15.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6.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8.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9.主办国内学术会议的相关资料;

20.学会组织出版的专业书籍、期刊(含内部资料);

21.学术规划及组织、承担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

22.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或发展规划的相关资料;

23.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标准制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

24.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的相关资料;

25.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6.开展培训、青年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举荐的相关资料;

27.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料;

28.会员管理、服务、数据库建设及会费收缴情况;

29.学术自律制度制定、发布及实施情况的相关资料;

30.信息平台、网站建设的相关资料;

31.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32.组织国际会议及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组织国际学术交流的相关资料;

33.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34.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

35.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6.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发展规划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2.全部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14.各项规章制度;

15.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6.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8.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9.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统计)及发布的资料;

20.组织展览会(交易会、交流会、研讨会)等业务活动的资料;

21.组织行业培训的相关资料;

22.开展咨询服务的相关资料;

23.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资料;

24.参与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标准的资料;

25.承接政府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的资料;

26.协助政府推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资和谐的相关资料;

27.倡导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生产的相关资料;

28.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9.参与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开展贸易救济活动的相关资料;

30.向政府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诉求的相关资料;

31.制定、发布及实施自律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相关资料;

3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质量和品牌建设的资料;

3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料;

34.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的相关资料;

35.会员管理、服务、数据库建设及会费收缴、涉企收费情况;

36.参加国际组织及发挥作用情况;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及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的相关资料;

37.信息平台、网站报刊建设的相关资料;

38.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39.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40.参与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的资料;

41.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2.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市本级公益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2020年和2021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

12.各项规章制度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及2020年6月、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4.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5.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6.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7.公益项目目录(2020、2021年度所有公益项目),累计公益项目两年的支出金额,按照支出金额由大到小排列;

18.2020年至实地评估当日的公益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执行方选择、受益人选择、项目监督、项目效果、项目总结等(本部分资料根据实地评估时抽取的项目提供,不需提前摆放);

19.承接政府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资料;

20.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及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资料;

21.会员管理、服务、维护会员权益的资料;

22.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标准制定的资料;

23.编制行业信息相关的通讯、刊物等资料;

24.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25.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

27.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28.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3.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4.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5.现有理事、监事名单及备案表、备案通知书等;

6.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8.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9.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0.各项规章制度;

11.行政负责人简历及履职情况相关资料;

12.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工作报告;

13.本届理事会及行政负责人产生的会议资料;

14.监事(监事会)履职的相关资料;

15.开展的主要业务(项目)及相关资料;

16.落实承诺服务制度、开展诚信建设的相关资料;

17.有关投诉反馈机制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的资料;

18.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的资料;

19.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资料;

20.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情况的资料;

21.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22.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23.有关宣传资料及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24.本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5.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