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0年12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二)已取得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但未取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三)在评估期内,评估年度满2年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可申请提前参加本年度评估。
(四)具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和被列入异常活动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评估。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资格申报。2022年11月1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2022年12月1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组织类型,按照现场评估材料目录清单准备评估资料,并按序号装订成册(不用提交市民政局,由评估机构现场实地查看)。
(三)现场评估。2023年1月10日前,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2023年2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放牌证。2023年3月底前,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准备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附件:1.遵义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2022年)
2.市本级社会组织现场评估资料目录
遵义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
遵义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2022年)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时间 |
||||
|
办公地址 |
||||||
|
评估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
移动电话 |
办公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业务主管单位 |
联系电话 |
|||||
|
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 不合格记录 |
□是 □否 | |||||
|
原 因 |
||||||
|
年检结论: 2021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 ||||||
|
上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
|
原 因 |
||||||
|
我单位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此次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按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并积极配合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及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市本级学术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发展规划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2.全部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14.各项规章制度;
15.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6.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8.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9.主办国内学术会议的相关资料;
20.学会组织出版的专业书籍、期刊(含内部资料);
21.学术规划及组织、承担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
22.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或发展规划的相关资料;
23.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标准制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相关资料;
24.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的相关资料;
25.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6.开展培训、青年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举荐的相关资料;
27.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料;
28.会员管理、服务、数据库建设及会费收缴情况;
29.学术自律制度制定、发布及实施情况的相关资料;
30.信息平台、网站建设的相关资料;
31.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32.组织国际会议及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组织国际学术交流的相关资料;
33.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34.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
35.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6.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发展规划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2.全部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及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14.各项规章制度;
15.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6.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8.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9.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统计)及发布的资料;
20.组织展览会(交易会、交流会、研讨会)等业务活动的资料;
21.组织行业培训的相关资料;
22.开展咨询服务的相关资料;
23.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资料;
24.参与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标准的资料;
25.承接政府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的资料;
26.协助政府推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资和谐的相关资料;
27.倡导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生产的相关资料;
28.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9.参与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开展贸易救济活动的相关资料;
30.向政府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诉求的相关资料;
31.制定、发布及实施自律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相关资料;
3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质量和品牌建设的资料;
3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料;
34.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的相关资料;
35.会员管理、服务、数据库建设及会费收缴、涉企收费情况;
36.参加国际组织及发挥作用情况;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及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的相关资料;
37.信息平台、网站报刊建设的相关资料;
38.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39.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40.参与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的资料;
41.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2.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市本级公益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4.制定(修订)现行章程、会费标准的会议资料;
5.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6.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7.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8.2020年和202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资料;
9.监事或监事会设立及履职情况;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11.社团2020年和2021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
12.各项规章制度;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及2020年6月、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4.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15.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6.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17.公益项目目录(2020、2021年度所有公益项目),累计公益项目两年的支出金额,按照支出金额由大到小排列;
18.2020年至实地评估当日的公益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执行方选择、受益人选择、项目监督、项目效果、项目总结等(本部分资料根据实地评估时抽取的项目提供,不需提前摆放);
19.承接政府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资料;
20.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及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资料;
21.会员管理、服务、维护会员权益的资料;
22.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标准制定的资料;
23.编制行业信息相关的通讯、刊物等资料;
24.设立新闻发言人情况;
25.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
2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
27.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28.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
2.现行章程及章程核准批复;
3.法人登记证书、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4.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资料;
5.现有理事、监事名单及备案表、备案通知书等;
6.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8.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
9.2020年6月及2021年6月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0.各项规章制度;
11.行政负责人简历及履职情况相关资料;
12.2020年和2021年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工作报告;
13.本届理事会及行政负责人产生的会议资料;
14.监事(监事会)履职的相关资料;
15.开展的主要业务(项目)及相关资料;
16.落实承诺服务制度、开展诚信建设的相关资料;
17.有关投诉反馈机制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的资料;
18.参与制定(修订)法律法规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的资料;
19.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资料;
20.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情况的资料;
21.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22.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审计报告及理事会审议的财务会计报告;
23.有关宣传资料及获得表彰奖励的资料;
24.本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5.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不需装订报送,实地评估时提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