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两会精神,忠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遵义民政改革发展“一线三点五面”工作思路,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
(一)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学习载体,坚持领导带头宣讲学、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不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悟,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的理解领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各级民政部门落地生根。
二、民生保障做到固本增新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优化调整低保“单人户”施保政策,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增强低保兜底保障功能。深化“救急难”机制,加大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人数同比增长10%以上,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认真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省级安排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促进困难群众增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大限度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持续推动以县为单位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到65%以上。落实“单人户”施保、收入抵扣、低保渐退等政策,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同步做好农村季节性缺粮救助统计发放工作,同步做好2023年低保边缘家庭的核查与录入工作。
(二)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与防止返贫对象监测有效衔接,依托贵州省低保信息系统“防漏”和“防错”预警模块,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高效融合,全力推进智慧救助、精准救助。与乡村振兴、医保、教育、卫健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确保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获得相应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2023年低保年度核查,实现以县为单位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等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比例不低于56%。
(三)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一项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能力。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增长20%。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至少培育打造一个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推动各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养老服务持续提质增优
全力推动遵义养老服务由之前以机构兜底养老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向集中养老和散居养老双线并进、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兜底性养老和中高端养老组团发展的综合性发展格局。要充分发挥优势、准确分析形势、拿出发展态势,围绕“服务智慧化、发展产业化、管理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发展目标,持续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服务方式智慧化。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完成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的录入。推动掌上小程序的开发,打造遵义养老服务领域的“美团”“淘宝”,实现线上下单、机构接单、上门服务的闭环管理程序。各县级养老服务智慧平台要实质性启动使用,通过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服务网络,真正实现“实时监管、订单服务、数据分析、统一调度”的功能预期。2023年度,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几处居家养老智慧化服务试点,精准攻坚、树立品牌,推动遵义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全省领先。
(二)发展模式产业化。积极引进社会化力量,通过公平合理竞争,增强我市养老服务活力和动力,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完整性。鼓励本土民营企业逐步探索建立规模化、连锁化养老产业盈利模式。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等方式,重点打造、扶持几家优势足、质量高、服务好的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我市养老服务资源禀赋,强化招商引资力度,谋划外出招商活动,完成年度7亿元招商引资任务。因整合而空置乡镇敬老院根据市场需求,采取公建民营、委托平台公司运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旅居、康养等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运营的城市养老床位占比超过40%。
(三)管理形式标准化。持续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规范养老服务标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分批次开展养老服务护理员、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制发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筹备好“遵义市护理技能大赛”,探索指导成立全市养老服务协会,搭建养老服务机构、院校、企业的合作平台。积极协调遵义康养产教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落地实施。
(四)基础设施要规范化。2023年拟利用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30个养老机构提质改造,新增护理型床位2000张。力争到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3%以上。启动实施22.23万老年人信息筛查。依托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5948万元项目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407床,开展10815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面推动中心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全面完成全市乡镇敬老院撤并整合工作,提升乡镇敬老院入住率和服务水平。全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工作,积极申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督导凤冈县、湄潭县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大力完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老年人口超过5000人的城市街道配建养老服务中心2个,打造11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四、慈善公益努力开源增收
(一)多措并举提质实效。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助困助学、救灾救济等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工作者等力量开展基层调研,摸清慈善需求,科学编制慈善项目,建立慈善项目收集储备的常态化机制。到珠海、重庆、深圳、北京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链接慈善资源,学习慈善公募运营管理先进经验。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年检年报,推进市、县慈善组织及红十字会等公募款物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督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慈善执法检查,促进慈善公募、慈善项目规范开展。督促慈善组织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二)千方百计开源增收。2023年度,积极思考在红色景点设立慈善项目打卡点、在闹市街区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创办慈善宣传刊物,拓展线上募捐渠道,扩大慈善项目影响力,增强资金募集力。推动线上、线下公募事业同步发展,以社区慈善超市、农特产品以购代捐、“云上直播”带货消费捐、腾讯“99公益日”线上募捐等,做大遵义慈善捐赠款物募集数量。年度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及实施慈善项目资金总量力争突破3.5千万元。持续稳妥提升福利彩票销售额度,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力争突破5.7亿元。
(三)想方设法扩面造势。以传播慈善文化、凝聚社会爱心为目标,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以东西部对口帮扶为契机,加强与粤黔工作队遵义工作组、珠海市慈善总会和珠海市各基金会的联系,深化沟通交流,促成珠海援遵慈善捐赠项目落地。对接珠海市民政局,落实双方领导带队的定期互访考察工作机制,促成协作资金项目落实,深化协作工作成效。加强各县级慈善协会对接联动,将县(市、区)慈善协会成立纳入本年度全市民政工作绩效评估,构建市、县、镇(乡)、社区(村)四级慈善网格体系。要善于利用各类特殊节日、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树立慈善意识、弘扬慈善美德。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载,让崇尚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社会风气得到进一步提升,提升慈善的全民参与度。
五、基层治理积极减负增效
(一)基层着力减负减压。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动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完善登记窗口功能,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职责。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人员登记信息。结合社会组织年检、评估、抽查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常态化打击处置非法社会组织,防范非法宗教及境外敌对势力对社会组织渗透破坏,禁止社会组织制作、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完成“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加强社会服务机构监管,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倡导厚养薄葬、红白事短办简办等文明新风,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要在部门协作、行业联动上下功夫,结合“民政工作示范社区”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面推动乡镇社工站服务提升,促进各县(市、区)社工站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治理实现增能增效。一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办理事项,清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和工作机制挂牌,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建设至少10个民政工作示范社区(村),并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交流学习。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助推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不断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治理模式。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基层治理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配合牵头部门推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见效,配合开展基层治理综合调查监测。二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湄潭县复兴镇两路口村、余庆县白泥镇满溪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争取获得命名基层实践品牌。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严把“入口关”,指导各地做好村(居)委会成员补选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持续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配合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创建一批贵州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村(居)务公开指导调研,进一步提升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目标任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关爱活动,持续动员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支持社会组织总会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提升依法办会意识和能力。督促指导社会组织不断规范内部治理,加强诚信自律,支持社会组织加强团体标准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四是推进社会工作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按东、西、北、中心城区四条线布局,在各条线上再建设2至3个社工站示范点,围绕“3+N”服务内容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各县(市、区)社工站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抓好社会工作有关资金的跟踪监管。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三区计划”、“社工黔行”、社工站全覆盖建设、社工站试点项目等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促进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及时到位。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要求,抓好在正安县、务川县实施的“牵手计划”、“活水计划”及“蓝马甲”、“数字木兰”等项目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效果和有关任务指标高质量完成。制定印发《遵义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考核评估办法》,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探索符合遵义发展实际的社工站建设长效服务模式,促进社工站建设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社工人才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各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各级各类人员,参加国家人社部组织的社工资质考试。
(三)机制做到立新创新。一是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10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汇川区上海路街道宁波路社区试点建设。争取省级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不少于400万元,支持一批城乡社区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作,推动全市不少于100个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水平达到合格村(社区)及以上标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应用贵州省集约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数据下基层渠道,为村(社区)更好服务管理城乡居民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好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将党建全流程嵌入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努力推进直接登记、脱钩以及民政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达不到组建条件的实现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选派全覆盖。指导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开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作用。
六、基本服务保证添彩增色
(一)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建设,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实体机构覆盖率达75%,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达75%。推进播州区、绥阳县、桐梓县、凤冈县、习水县、赤水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成湄潭县、务川县、余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红花岗区儿童福利院、正安县儿童福利院、仁怀市儿童福利院实现优化提质,推动遵义市儿童福利院创建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单位。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儿童福利系统数据质量。将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800元/人·月和1300元/人·月。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示范性“儿童之家”建设,推动构建市、县、乡、村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操工作能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提档升级县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儿童福利系统数据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三)提升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收养登记管理,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切实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鼓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开展收养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开展收养登记规范化检查。
(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发挥各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救助资金管理制度、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制度、民政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对资金使用、接送返乡、落户安置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有效减少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探索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试点。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五)持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持续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加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加强数据共享比对。持续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持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工作机制、支付补贴制度和工作服务标准,培育市场主体,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康复辅助器具社区体验中心建设水平,新增1至2个社区体验点。开展以遵义市精神病院、务川安定医院为主体的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丰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内容。
(六)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水平,提高婚姻登记数据质量。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水平。开展“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有效治理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不文明行为,推动移风易俗。
(七)持续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做好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期间群众安全文明祭扫保障工作。深化殡葬改革,指导赤水、习水、仁怀、正安积极稳妥推进遗体火化,扩大火化覆盖面。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推进移风易俗,指导督促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升级改造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乡镇集中治丧服务点建设。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八)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和省级工作方案,推动建立行政区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调研。加强行政区划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将行政区划管理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和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召开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档案管理、标志设置,推动标准地名正确使用、规范书(拼)写。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地名类图书编纂,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名方案编制。常态化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维护,指导正安县完成乡村地名试点建设任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地区界线勘定,编制出版《遵义市行政区划图》。深化平安边界考核,加强界线界桩标志物管理维护,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界线界桩管护机制和培育界桩管护员队伍,推动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
(九)夯实志愿服务体系。修订印发《遵义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有志愿服务队伍、有专门的工作场地、有统一站(点)标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内容、有服务指引、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台账”等十有标准,推进社区(村)志愿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激活公益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七、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开展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福彩公益金管理,持续开展福彩公益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效益,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精准收集、整理、分析民政统计数据,为执行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认真梳理排查民政系统债务风险,明确防范化解重点、目标,细化防范化解措施,狠抓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债务化解能力。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好“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和日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实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方面的规定,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顾问律师的作用,做好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持续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深化民政政务服务内容,无缝对接“i遵义”,促进实现民政业务网上办理。做好数据共享比对,高效合理共享民政数据信息,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提升视频会议综合服务能力,保证视频会议畅通、高质,为全市民政工作开展提供完善的视频会议技术保障。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四)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工作。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反恐怖工作、重大风险防范、保密管理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完善民政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完善民政服务机构“两项清单”。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充分运用年度综合考核、平安遵义建设考核、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等考核“指挥棒”,加强跟踪问效。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强化“两微一网”宣传平台运维管理,健全舆情和分析研判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信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全力以赴“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问题。
(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主体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对民政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媒体,自觉抵制错误言论,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传播正能量。
八、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党全面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二)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发挥党组(党委)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三)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集中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计于民。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与分析研判,健全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完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传承发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多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培养,落实参与重大任务锻炼、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和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到办公室工作锻炼等机制。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常态化教育提醒,及时发现解决其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夯实民政事业发展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