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义市民政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遵义市消费型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及“十五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建议项目采购服务工作,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遵义市消费型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及“十五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建议项目
(二)内容及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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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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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消费型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及“十五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建议项目 |
竞争性磋商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资格证书,如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技能资格证书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需提供2025年以来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响应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响应人,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响应人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响应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二)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人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
(四)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课题项目研究的实践及研究经历。
2. 项目团队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1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
(二)地点
线上报名
(三)方式
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需一个完整的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60643289@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发送至邮箱):
1. 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等证明文件
2.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邮件标题格式:消费型服务类社会救助效果评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含邮箱)。注: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资料打印壹份,无需密封,在开标当天携带即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启时间
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1号楼5楼D区526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
本次磋商公告在遵义市民政局官网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851-27615779(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0851-27615787(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八、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事宜遵义市民政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