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日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共有8家市级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现予以公示。
遵义市民政局
2025年9月5日
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市级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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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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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塑料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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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义市中华美德文化传播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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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遵义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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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遵义市川剧传承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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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遵义市唐氏肛肠病防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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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义学佳职业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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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遵义民族文化艺术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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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遵义市集贤文化传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