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贵州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评估等级5年有效期已满,需要重新申报评估的;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1年,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
(四)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上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党建工作、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含本数)的社会组织,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92分;
2.AAAA(4A)级,92分>得分≥86分;
3.AAA(3A)级,86分>得分≥80分;
4.AA(2A)级, 80分>得分≥70分;
5.A(1A)级, 70分>得分≥60分。
四、申报材料
由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向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申报材料包括:
(一)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二)按组织类型分类评估材料。
五、评估安排
(一)资格申报。2025年12月3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并报送遵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300979824 邮箱:GFNZunyi@163.com)。
(二)材料准备。2026年1月31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组织类型,按照现场评估材料目录清单准备评估资料,并按序号装订成册(不用提交市民政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实地查看)。
(三)现场评估。2026年3月底前,遵义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2026年4月底前,遵义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放牌证。2026年5月底前,遵义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六、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准备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附件2 贵州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docx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