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深度排查清理,共清理出“僵尸型”社会组织544家,其中,已引导主动注销8家,正在进行注销84家,拟撤销登记310家,限期整改126家,拟保留待激活16家。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较快,数量激增,为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社会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治理混乱、名存实亡,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社会组织年检,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占用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损害了我市社会组织公信力,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
为精准有效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更好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结合社会组织年检、日常监管情况,工作人员反复核对台账,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次联系,并向市直18家业务主管单位发送《拟对有关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征求意见函》,共梳理出51家市级拟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下一步将分批次依法移交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对40家今年未参检和5家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有效为我市社会组织整体进行了一次“瘦身”,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节约了行政管理资源,对促进全市社会组织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加速期,社会组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我市社会组织要积极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努力建设成为组织结构合理、运行机制科学、规章制度健全,办事有程序、管理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有地位、有作为、有威信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