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遵义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市属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等14家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的通知》、《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时间安排、整治重点内容、整治方式及相关要求进行明确,通报了专项行动前期摸排情况。

座谈会上,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分别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及所主管社会组织实际,就部门之间如何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综合监管合力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深入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实质和内涵,快速行动、紧密配合,把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根据存在问题具体情形,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社会组织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一要强化党建引领。坚持贯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工作原则,把党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率不断提高。二要深入推进日常监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担负起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结合年度检查、随机抽查、财务审计,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人员、资金和活动的日常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三要引导充分发挥作用。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群众关切,深化社会组织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建设美丽幸福新遵义中发挥积极作用。四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要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络舆情管控,防范境内外非法组织渗透破坏,打击处置以慈善捐赠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确保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