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质量第一、宁缺毋滥”评审原则,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单位推荐申报的43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7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11项,获得特等奖与一等奖的20项教学成果拟推送参加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6日-10月22日(共7天);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实名反映。
电话:0851-28225759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0851-28223520 遵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附件:2023年遵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