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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法规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增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通知

2020/12/23 1.6w 阅读 444 点赞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省医保异地结算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管理和服务,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79号)有关精神,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该药品属于2019年度国家谈判药品,若该药品的协议期满后,未纳入医保目录,待过渡期结束后,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也不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一览表.doc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