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市法宣办《遵义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全力抓好我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七五”普法完美收官、“八五”普法顺利开启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利用现有媒介、采取多种方式,迅速在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参保群众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学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
(二)《民法典》出台的重大背景。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了解掌握《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过程。
(三)《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四)《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的主要结构、基本规定,了解掌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掌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特别要注重学习宣传新旧“民法”之间发生的新变化、呈现的新规定。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021年6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20年8月):根据局工作安排情况,召开启动大会,全面安排部署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0年9月-2021年5月):根据《遵义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计划表》(附件1)并严格推进各项学习宣传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021年6月):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计划表》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总结提炼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工作简报(简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和总结(总结每半年报送一次,其中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一次,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一次)报监管科,以便监管科及时汇总上报我局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干部职工学习。一是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将《民法典》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会,通篇学习《民法典》,实现学习宣传阶段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会次次有《民法典》内容,做到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内容全覆盖、人员全覆盖(责任单位:综合科);二是中心组学习。将《民法典》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不少于两次),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学习上级部门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有关要求和《民法典》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综合科);三是专题讲座学习。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邀请“遵义市民法典百人普法宣讲团”成员进机关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不少于两次)(责任单位:综合科);四是支部党员学习。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作用,利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专题党课的形式开展党员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不少于两次)(责任单位:综合科)。
(二)开展学习宣传进驻。一是学习宣传进乡村。结合我局党建帮扶、“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升级行动示范创建、市直单位挂帮等任务,在挂帮点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播州区乌江镇坪塘村、桐梓县羊磴镇羊岩村开展送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综合科);二是学习宣传进少数民族地区。结合我局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活动(至少组织一次)(责任科室:综合科);三是学习宣传进公共场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集中宣传月”和全国文明城市巩固、禁毒宣传、《民法典》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在医保经办窗口等人群较为集中的公共区域通过摆放相关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四是学习宣传进网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定期推送《民法典》相关内容(每月至少推送两篇)(责任科室:医保信息中心)
(三)参与《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和“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责任科室:监管科);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在“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完成2020年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责任科室:监管科);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省法宣办“黔微普法”微信平台推出的竞答活动(责任科室:监管科);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法宣办在“遵义普法之窗”推送的内容学习和有奖竞答活动以及其他安排(责任科室:监管科);五是组织《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检验干部职工《民法典》学习成果(责任科室:监管科)。
鼓励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利用科务会的形式开展干部职工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人大网”等媒介进行自主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制作《民法典》普法作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评选活动(责任科室: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学习宣传《民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医保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应尽之责,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任务安排,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要认真对照计划安排,加强工作调度,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间,细化措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要注重工作开展情况的归纳汇总、总结提炼,及时形成简报、总结,报送监管科汇总。
附件: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计划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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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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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科室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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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召开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启动大会 |
2020年8月召开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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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民法典》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会 |
内容全覆盖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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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民法典》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
不少于两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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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邀请“遵义市民法典百人普法宣讲团”成员进机关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
不少于两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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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作用,利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专题党课的形式开展党员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
不少于两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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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挂帮点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播州区乌江镇坪塘村、桐梓县羊磴镇羊岩村开展送法宣传活动 |
不少于三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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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民法典》进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活动 |
至少组织一次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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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医保经办窗口等人群较为集中的公共区域通过摆放相关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等 |
内容不少于5项 |
医保服务中心、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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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集中宣传月”和全国文明城市巩固、禁毒宣传、《民法典》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开展定点式学习宣传。 |
不少于两次 |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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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定期推送《民法典》相关内容 |
开设专栏,每月推送两期 |
医保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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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和“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 |
统一按市法宣办要求 |
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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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组织干部职工在“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完成2020年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 |
统一按市法宣办要求 |
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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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省法宣办“黔微普法”微信平台推出的竞答活动 |
统一按市法宣办要求 |
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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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法宣办在“遵义普法之窗”推送的内容学习和有奖竞答活动以及其他安排 |
统一按市法宣办要求 |
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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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组织干部职工《民法典》应知应会测试,检验学习成果 |
至少组织一次 |
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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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鼓励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利用科务会的形式开展干部职工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人大网”等媒介进行自主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制作《民法典》普法作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评选活动 |
鼓励项目 |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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